你是否也遇到了这些问题?在法律纠纷中,一不小心就陷入赔偿陷阱,明明冤大头却只能默默承受高额赔偿。接下来分享的这个案例中反映出的几个问题,其实很常见。
通常来说,在这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里,很多人会像案例中的原告一样,先入为主地认为只要提供了劳动并受了伤,那就是雇佣关系,雇主就得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就像原告曾某在为被告黄某承包的装修工程砌墙受伤后,直接主张与被告是雇佣关系,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5,936.81元。
但如果误判了这种法律关系,后果可是相当严重。一旦被认定为雇佣关系,雇主就要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不管雇主有没有过错都得赔一大笔钱。
易媚媚律师在接受被告委托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她精准梳理证据链条,从结算方式、工具提供、管理方式、交易历史等多个维度,论证双方系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比如双方按砌墙平方数进行一次性结算,而非按日计酬;砌墙所需工具由原告自备;原告进场后,砌墙人员的人数、工作时间、工程量均无须经被告同意或报告;自2020年起双方就一直沿用同样的合作模式。最终成功让
法院认定双方为承揽关系,大幅降低了被告的赔偿责任。
在这类纠纷中,还有一种常见的问题表现。原告为了能获得更多赔偿,可能会刻意混淆责任主体,就像这个案例里原告主张被告系
肇庆市柚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试图将责任主体指向公司。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如果原告的主张成立,很可能公司财产也会被纳入赔偿范围,这对于公司和被告个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对此,易律师通过梳理证据,明确指出涉案砌墙项目系被告以个人名义交由原告完成,结算款亦由被告个人账户支付,与公司无关。这一论证有效避免了将公司财产纳入赔偿范围,很好地保护了被告的权益。
很多人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对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往往没有进行仔细审查。就像本案中,原告主张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
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而大多数人可能就直接默认这些损失的合理性了。
但如果不对这些损失进行审查,就会导致赔偿基数虚高,被告要承担不合理的高额赔偿。
易媚媚律师对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进行了逐项审查和质疑。她对护理费计算标准提出异议;指出原告未提交交通费支付凭证;对营养费金额提出合理质疑;认为精神抚慰金20,000元过高。通过这样的审查,有效压缩了赔偿基数。
总之,在法律纠纷面前,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陷入这些常见的法律误区和风险。易媚媚律师专注于
工伤、合同经济纠纷、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是现任肇庆市
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肇庆市律师协会公益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等,荣获肇庆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肇庆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秘书)等荣誉,能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你解决各类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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