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2、着盖好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一、提取地点:去北京公积金中心提取。二、办理所需材料: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
北京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职工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非北京本市的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职工应按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了。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