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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0.12.26 婚姻家庭 108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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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同意吗

    不需要。公证遗嘱进行公证时不需要告诉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

    周红笑律师 2018.11.30 1276人看过
  •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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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斌律师 2019.08.05 1137人看过
  • 遗嘱公证继承人是否到场

    遗嘱公证继承人不必须到场,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必须到场亲自办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顾斌律师 2021.01.27 955人看过
  • 公证遗嘱是否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

    公证遗嘱不需要法定继承人到场。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

    袁柏林律师 2020.10.22 1637人看过
  • 公证遗嘱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证遗嘱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公证处办理。 2、公证申请表; 3、立遗嘱人居民身份证或者 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06.08 156人看过
  • 继承人拿着遗嘱可以办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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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恒善律师事务所 2022.11.02 198人看过
  • 公证的遗嘱其他继承人反对有效吗

    公证的遗嘱其他继承人反对无效。一旦公证遗嘱生效,就只有公证书中指定的公民才具有继承权,其他继承人都没有继承权,即使反对也不能使公证遗嘱失效。

    丁嫣律师婚姻家事团 2022.10.31 170人看过
  • 被继承人已经去世时如何公证遗嘱

    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办理遗嘱的公证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刘杨律师 2021.03.17 1141人看过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2020.07.27 564人看过

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

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武汉离婚刘琬琳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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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问公证处
  • 有遗嘱的话,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您好 您可以直接去问公证处的以上是顺鹏律师事务所团队为您解答,具体案件分析建议您可以详细来律所面谈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你好,有公证遗嘱,办理继承公证还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吗?
    你好,根据所述情况,是需要的。需要其他人当场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遗嘱以及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具体细节可以与我电话沟通。
  • 遗嘱公证 我都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我是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主任律师 ,接下来我会根据您的问题,给您做一些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怎样立遗嘱才是有效的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预先处分其个人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既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也可以按照自然人所立的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在自然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优先适用遗嘱分配遗产。相较于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等,依遗嘱处分遗产,可以由自然人自主决定在其死后如何对其个人财产分配与处置,在分配的对象、方式、份额、条件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私有财产权利的保障。   立遗嘱的主体为自然人,遗嘱的内容为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想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实现财产在其死后的分配,所立的遗嘱必须合法有效。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还须符合继承编对其效力的特别规定,如在行为主体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在意思表示真实方面,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死因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确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法律还对遗嘱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形式要件,即只能按照本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类型立遗嘱,并且须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否则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此外,遗嘱还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自然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遗嘱人指定的负责实现遗嘱的财产处分内容的人,主要职责为遗产管理、处理遗嘱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内容分割与交付遗产等。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适用本法遗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   对于遗嘱继承,本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对于遗赠,本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可以对遗产取得人以及分配的份额、方式、条件等内容作出规定,这充分体现了遗嘱自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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