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交契税有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缴纳税款,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办理房产证交契税是有期限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缴纳。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办理房产证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3、房屋契税;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需客户本人签字、按手印;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如果是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米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如果是二套房的话,不管面积大小统一为总房款的3%。
房产证过户需要交契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需要交契税。契税,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1.5%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3%收取,需买方承担。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按价值的2%;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的]按价值的4%。
房产契税办理有期限限制。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缴纳房产契税有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当事人购房之后,需在签署合同时交纳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证。如果当事人延期缴纳,规定每天有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税缴纳的时间是以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