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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2.12.09 劳动纠纷 1235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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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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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法律规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工伤致部分或全部失能;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女职工“三期”;在单位工作超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其他法定情形。目的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稳定。
  •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在医疗期、女职工三期、连续工作满十五且距退休不足五年及其他法定情形。
  •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解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老职工不得解除。关于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体检、患职业病或工伤、患病在医疗期、女职工孕期等特殊时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等情形,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另有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不可,目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
  •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检查或疑似职业病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医疗期内、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退休不足五年及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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