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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上的权利类型有哪些

2024.04.24 房产纠纷 746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动产证上的权利类型有以下这些: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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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利类型

    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填写按照相关法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填写不动产权利的具体名称,涉及两种权利的,“/”分开。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王汉杰律师 2019.04.12 3825人看过
  • 动迁不动产证上的土地怎么补偿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尹利兵律师 2022.12.11 174人看过
  • 不动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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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19.08.12 9850人看过
  • 不动产有哪些内容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王玉婷律师 2022.06.06 816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证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王汉杰律师 2019.09.29 2093人看过
  • 不动产包括哪些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王汉杰律师 2019.10.09 3432人看过
  • 不动产包含哪些

    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担保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李键键律师 2019.08.15 6125人看过
  • 不动产证后可以过户吗

    没有不动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原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可以用来证明房产的权属,因此用来买卖交易进行过户是可以的。不过,只是在交易过户后,自然也就会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了。

    王汉杰律师 2019.06.19 10076人看过
  • 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沈辉律师 2018.11.06 2867人看过

唐海燕

广州达方律师事务所

唐海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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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利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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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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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户口本上是户主,算不算不动产权利人
    不算的
  • 不动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
    你好!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我这城市小区面临拆迁,小区里有三种类型的房屋,1.不动产证上土地是出让的2赔偿有什么区别?
    您好,只要是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般没有区别,具体还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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