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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上的权利类型有哪些

2024.04.24 房产纠纷 811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动产证上的权利类型有以下这些: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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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燕

广州达方律师事务所

唐海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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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利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关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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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证上写老公权利人,共同共有是两个人的名字,
    具体什么情况?
  • 没离婚,不动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他有权利卖房子吗
    现在的房屋交易原则上都要配偶签字的,但如果是那人婚前购置的房产,有可能能够销售并办理转移
  • 没有房产证,户口本上是户主,算不算不动产权利人
    不算的
  • 不动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
    你好!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我这城市小区面临拆迁,小区里有三种类型的房屋,1.不动产证上土地是出让的2赔偿有什么区别?
    您好,只要是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般没有区别,具体还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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