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濮阳的法律界,田华钢律师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星。他拥有28年的执业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复杂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田华钢律师现任
河南金谋
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濮阳市政协委员、第三届濮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濮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等重要职务。他还在河南省律师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位,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田华钢律师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涵盖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法律事务、
公司法与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以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方面。他在这些领域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代理濮阳市
华龙区某天然气有限
公司应诉濮阳某燃气有限公司确认行政协议无效纠纷再审案尤为引人注目。该案经最高人民
法院提审并胜诉,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且该案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5期。
回顾这起案件,某燃气公司诉某城市管理局、某人民政府,请求确认某城市管理局与某天然气公司签订的某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无效。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被诉协议部分条款违法并责令补救,各方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某燃气公司prior协议约定的区域属于
行政许可,某城市管理局将部分区域重复授权给某天然气公司违法,故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被诉协议无效。某天然气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案再审的争议焦点在于:一是被诉协议是否存在
行政诉讼法及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是某燃气公司主张被诉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是否成立。某天然气公司主张其早在2010年即获授权并在争议区域实际投资建设燃气管网,且某燃气公司prior协议约定的“某市规划区”四至不明,并非明确的行政区划;某燃气公司则坚持其协议签订在先,被诉协议属重复授权,侵害其特许经营权。
田华钢律师在再审阶段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他精准把握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合同性”的双重属性,从职权依据、程序合法性及实体权利三个维度构建抗辩体系。通过全面梳理某天然气公司早期投资审批、管网建设及实际经营的历史证据,有力证明了其在先权利的合法性。同时,他敏锐指出对方协议“四至不明”的致命缺陷,并巧妙引入公共利益与市场秩序稳定的宏观视角,成功说服最高人民法院纠正二审错误判决,最终实现再审改判,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这起典型案例,田华钢律师执业28年,代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数万件,办案质量获委托人及司法机关认可,无不良执业记录。他作为濮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组织办理多起企业
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捐资设立濮阳市首家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善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帮助。
田华钢律师还荣获多项荣誉,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22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律师”,所任职的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9年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中,田华钢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客户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律支持。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典范。无论是企业面临的重大决策,还是个人遇到的法律难题,田华钢律师都能凭借其卓越的能力,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赢得了业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成为濮阳法律界的一面旗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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