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去公证,但是,公证并不是免费的,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无论是何种公证,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关于房产公证需要交纳多少费用呢,与其他的有所区别吗,接下来跟着一起看看吧。
房产公证费用需多少
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第四条 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服务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九)、(十)项的服务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价格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制定服务费标准不当的,由国务院价格部门责令其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目前房产类的诉讼费法律上规定的有两种,一个是按照财产类收取的,一个是按照非财产类收取的,具体的要根据当地法院的判断为准。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档次标的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累进计费率为5%。
2017年4月1日起,将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停征婚姻登记费,这就意味着办理结婚费用登记将不再收取工本费用。免去的9元,不仅包括结婚证的工本费,还有离婚证的工本费也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范围内,不论身份,可以依照法律自由交易房产,交易价格不可低于其地区房价的合理评估下值。任何人的房产可以通过赠与或者遗产继承的方式给予他人,任何人通过赠与或者继承得到的房产免...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