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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哪些风险

2023-05-30房产纠纷收听量2063举报

语音内容:

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第一、房屋出售或转让不方便。对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便是父母也不可以随便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子女未满18岁,父母想出售子女名下房产的话,则需要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后,还需要签保证书,确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
第二、离婚了,孩子的房不能被分割。夫妻离婚分财产时,如果这房子的所有权是孩子的,那么它就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未成年,那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在客观上拥有了房屋的使用价值,另一方则无权对该房产予以分割。
第三、以后子女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房子也不能被收回。父母出资购房,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父母把这套房赠与了子女,只有子女才对这套房拥有所有权。即使子女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会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碍。
第四、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子女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时,孩子在独立买房时首付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标准来支付。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六条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以不动产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将儿媳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是无法撤销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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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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