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除按照规定享受3个月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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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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