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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哪些

2021-07-16婚姻家庭收听量145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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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筑物包括住宅等,但并非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抵押,只有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才可以抵押。
其他土地附着物,指附着于土地之上的除房屋以外的不动产,包括桥梁、隧道、大坝、道路等构筑物,以及林木、庄稼等,比如,房前屋后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公民个人在自留山、自留地和荒山、荒地、荒坡上种植的林木、农作物,集体所有的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炭薪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农场、牧场等单位种植的林木等。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生产设备包括:工业企业的各种机床、计算机、化学实验设备、仪器仪表设备、通讯设备,海港、码头、车站的装卸机械,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等农用机械等。
原材料指用于制造产品的原料和材料,比如用于炼钢的铁矿石,用于造纸的纸浆,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料,用于制作面粉的小麦,用于建设工程的砖、瓦、沙、石等。
半成品指尚未全部生产完成的产品,比如尚未组装完成的汽车,尚未缝制纽扣的服装,尚未成熟的农作物等。
产品指生产出来的物,比如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仪表、仪器、机床等生产设备,电视机、电冰箱、大米、白面等生活用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船舶、火车、各种机动车辆等。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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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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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梦云

朱梦云

安徽远致(合肥)律师事务所

朱梦云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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