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遭强拆可向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0: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
违法建筑强拆行政复议申请书
免费查看违法建筑强拆行政复议书范文
免费查看关于违法建筑强拆行政复议书
免费查看坚决要求强行拆除违章建筑的报告
免费查看违法建筑强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免费查看园博园项目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工作方案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