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在施工中误伤工友是不需要当事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该由工伤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承担,这个也是工伤保险区别于其他伤害的重要特征,因为当事人也为了用人单位的生产利益在工作,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该由工伤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承担,至于当事人的失误造成伤害,存在过失,应该由单位追究相关责任,给予处罚或者处分,有重大过失,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带娃老人被撞伤,能否索赔误工费?
免费查看工伤误工赔偿协议
免费查看工伤赔偿是否需要协议书
免费查看没签合同误伤工友怎么处理
免费查看工伤误工费赔偿协议
免费查看工伤赔偿误工费合同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