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所以北京市婚假应当是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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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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