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是指房屋的所有权继承。继承房屋产权没有年限规定,继承权不会自动消失。但因继承权产生纠纷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诉讼时效)是有时间限制的。诉讼时效分为两种。一种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原法律规定为二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后改为三年。另外一种是最长诉讼时效,从继承开始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事实上,虽然被继承人已经去世,但实际上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遗产分配的情况非常普遍。这里的诉讼时效超过不是说没有权利继承了,而是不能通过司法途径去询问对权利的保护。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如果继承人对继承不存在争议,仅仅是因为不懂法或者没有时间,不知情等原因导致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