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劳动纠纷 > 下班后死亡如何赔偿

下班后死亡如何赔偿

2019-08-02劳动纠纷收听量1831举报

语音内容:

下班后的死亡赔偿维权要看死亡原因是怎么引起的,如果是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是工伤,其他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如果是因他人原因导致死亡,那么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侵权责任人依法维权。
对于认定为工亡的,那么职工的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需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他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则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刘纪伟

刘纪伟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刘纪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50

    语音问答

  • 131834

    收听量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常识
推荐视频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