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作,其实就是非全日制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兼职工作无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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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伟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刘纪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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