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进项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丁力
江苏苏广律师事务所
丁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