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的性质在于“开庭通知”和“涉诉告知”两层含义,不接法院传票有可能导致法院无法直接送达,法院可以采取如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客观上来说对诉讼的影响很小,只能导致开庭时间延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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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爱
四川恒耀律师事务所
杨爱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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