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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由谁承担

2018-12-26医疗纠纷收听量202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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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尸检中医院的义务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法院的既往判例,医院的义务有:书面告知家属有关尸检的事项,并对告知内容进行明确解释;提供尸检机构的名册和联系方式;协助死者近亲属选定尸检机构;经患方申请垫付尸检费用;推动尸检进行。
由此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的承担问题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有义务告知患方家属进行尸检查明死因,如果医院没有告知或无法证明已经告知,则医院应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医院已经告知,但患方拒绝的,应由患方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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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伟

符伟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符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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