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而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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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
首先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两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各一份。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其次,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
对于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