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依据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被告经2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出庭。所以没有特殊的情况,赡养案件不能缺席判决。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赡养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⑴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⑵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⑶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⑷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⑸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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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情况的案件,根据现行法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有下述情形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如果原告迟到,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迟到,法院会缺席判决。正常等半小时,超半小时按自动撤诉,如有合法理由,可以另行安排开庭。在延期的时间内如有一方当事人到庭的,合议庭即应宣布开庭。
民事诉讼被告如果有正当理由缺席缺席可以延期审理;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等。
子女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情节恶劣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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