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合同纠纷 > 定金可以退还吗

定金可以退还吗

2018-12-04合同纠纷收听量11662举报

语音内容:

定金能否退还,要区分情况。
一、购房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以按揭买房为例,签合同交订金之后,购房者后悔不买房的,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属于供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即双倍返还定金。供方拒绝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仅对何种情况下应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有特别约定的,应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