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征收。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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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强
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
鲁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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