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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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帅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李方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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