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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2019-02-14劳动纠纷收听量611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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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康复费用,一个病情恶化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病情恶化的费用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相关标准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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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律师团队

陈杰律师团队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

陈杰团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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