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例、住院病历、相关的化验单和检查记录是最核心的证据。
(1)门诊记录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详细记录了病人的主诉(病人陈述自己的症状或体征、性质以及持续时间等内容)、医生的查体、诊断和最后的处理意见;
(2)住院病历记载更加详细,上面记载了病程的记录、死亡的病例讨论、会诊意见、医生查房记录、抢救病历等记录;
(3)化验单及各个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能够体现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性,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证据,包括像心电图、B超等一些检查结果。
(4)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得到的一些处方、药品、药品包装袋,在手术中有切除的组织,在输血输液的过程中最后的剩余液。
注意:这一类证据,对于患者来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比较复杂。因为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讲一般没有发生医患案件,是不会有意识的去保留这些证明材料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