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于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自由协商。那么,如果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归谁呢?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院在作出判决时,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都会判给女方。除非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明显好过对方,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而女方又明显不适合带孩子,比如有疾病、经济条件不佳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的其它限制措施。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可以比照婚生子女规定。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年龄在八周岁以上的,还应参考孩子对于抚养的意愿。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须责令补办结婚登记,不需要支付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对方承认亲子关系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双方承认亲子关系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的:以自己的作为原告,以自己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父亲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亲子关系是自婴儿出生即确定的,不因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而变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与孩子存在血缘关系,代孕者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对小孩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