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社保局网站,找到便民服务,点击“个人社会保险查询”后面的“点击进入”。
2.点击“个人社会保险查询”后面的“点击进入”后,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类型选择“个人”,最后点击“登录”。
3.点击“登录”后,即可查询社保缴纳的详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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