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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张振芳律师,处理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类案件

2026.10.18刑事辩护8人浏览

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类案件,因涉及税法与刑法的交叉适用,事实认定复杂、法律定性难度大,当事人常面临刑事追责与经济损失的双重风险。西安张振芳律师作为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党支部书记,同时拥有注册税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资质,在该类案件的办理中,善于从交易实质与税务定性双重视角构建辩护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涉税案件的核心在于区分“善意取得”与“恶意虚开”,这也是西安张振芳律师在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时重点把握的法律要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故意”,若当事人不知晓发票系虚开,且能提供真实交易背景、支付凭证等证据,可被认定为善意取得,不构成犯罪。西安张振芳律师曾处理多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通过梳理交易链条中的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帮助当事人固定善意取得的事实依据,为辩护奠定基础。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类案件,西安张振芳律师尤为关注“实际经营能力”与“虚假申报”的边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需具备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且实际骗取国家税款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实践中,部分企业因对出口退税流程不熟悉,或因操作失误导致申报材料瑕疵,易被误判为骗取出口退税。西安张振芳律师会结合企业的出口业务真实记录、报关单据、收汇凭证等,逐一核实申报的真实性,区分“违规申报”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避免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税务合规是该类案件办理的延伸价值,西安张振芳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的同时,也会为当事人提供税务合规计划建议。她认为,刑事辩护的核心不仅是“救火”,更要“防火”,通过梳理企业的税务内控流程,识别虚开、骗退税的潜在风险点,协助企业优化交易结构,确保税务行为符合税法与刑法的双重要求。
作为西安市律师协会财税委员会委员,西安张振芳律师持续关注涉税法律领域的新规定与实务动态,在办理案件时会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与政策导向,调整辩护策略。她曾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担任评标专家、智库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还拥有丰富的军事领域法律工作经验,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贯穿案件办理始终,保障每一个法律要点都得到充分论证。
对于企业而言,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类案件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还会对声誉造成长期损害。西安张振芳律师的专业辩护,既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经营秩序,降低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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