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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怡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不捕+获轻判有效胜诉

2026.10.17刑事辩护1人浏览

丁文怡是广东俊玮律所高级合伙人,有七年刑辩执业经验,深耕珠海本地,熟悉刑事侦查逻辑与证据标准,覆盖多类刑事辩护领域。她曾帮遭错拘的股东霍某拿到不批捕决定,还为涉800万受贿指控的当事人争取到五年轻判,办公地点在珠海香洲区敦煌大厦。
丁文怡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不捕+获轻判有效胜诉
丁文怡律师专业履历介绍
丁文怡律师是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江苏警官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持有企业合规师专业能力证书,执业已满七年,系深耕珠海本地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曾参与华东政法大学第六届刑辩培训班并顺利取得结业证书。警校出身的背景让她对刑事案件全流程侦查逻辑与证据认定标准具备天然的深刻理解,执业以来累计处理大量各类型刑事案件,业务覆盖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信、侵财类、经济类、职务类等数十个刑事辩护领域,擅长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通过针对性的辩护方案推动案件往对当事人有利的方向发展。
【事实层面:跳出卷宗片面推定,回归客观行为做无罪辩护】
刑民交叉类案件中,办案机关时常容易基于身份标签做有罪推定,忽略对客观行为的完整核查,丁文怡律师代理的霍某涉嫌合同诈骗不予批捕案正是这类情形的典型代表。
【案件基础情况】
霍某系某公司股东,该案系公司另一股东私自冒用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作开店合同引发。涉案合同的全流程洽谈、对接被害人环节霍某均未参与,合同落款签名并非其本人签署,涉案公章也不由霍某保管,盖章操作完全由冒名股东实施。霍某从未对案涉合同进行过授权或追认,对另一股东虚构合作、骗取被害人款项的诈骗意图与全流程完全不知情,但侦查机关仍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霍某刑事拘留,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
【本案办理核心难点梳理】
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普遍存在直接以股东身份推定当事人参与全部公司经营行为的惯性认定逻辑,要推翻该推定,核心争议在于证明霍某是否具备合同诈骗罪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主观要件,在案证据是否达到批准逮捕的法定标准,同时厘清普通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论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要求。
【辩护策略与结果】
丁文怡律师锚定“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辩护点,通过多次会见细致核实公司股权架构与两名股东的实际经营分工,同步撰写紧扣逮捕法定三要件的详实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说理,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在案证据无法证实霍某具备合同诈骗罪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案件达不到逮捕的法定标准,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从源头化解了当事人的羁押危机。
【法律定性层面:拆解犯罪构成要件,聚焦核心量刑节点实现有效辩护】
丁文怡律师曾担任惠州某X局主任受贿一案辩护人,该案指控受贿金额达八百余万元,这类职务犯罪案件证据链条相对完整,事实争议空间较小,她转换辩护思路,从犯罪构成要件的细节辨析与量刑情节的逐一核实切入,结合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制定针对性量刑辩护策略,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年警校背景加持的实务经验,让丁文怡律师既熟悉侦查阶段的证据认定逻辑,又能精准在后续辩护环节搭建“证据核验—事实还原—法律定性”的三维辩护体系:既不局限于卷宗的单一叙事主动走访核查还原客观事实,也不脱离法律框架随意提出抗辩,通过分层递进的系统化辩护策略,覆盖不同类型刑事案件的辩护需求,为当事人提供务实、精准的专业刑辩服务。丁文怡律师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777号敦煌大厦21楼,服务范围聚焦珠海本地刑事辩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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