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近二十年、有着十余年专职刑事辩护经验的王小鑫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荣进律所主任律师,同时担任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新野县法治督察员,从2004年起就深耕法律实务领域,2010年通过司法考试、2017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全程熟悉本地司法机关的办案思路与流程,仅法院审判阶段就累计代理177件刑事案件,在轻罪不起诉、符合条件案件争取缓刑、重罪辩护争取从轻降档处理方面积累了大量实操经验,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刑事阶段的辩护需求。此前他代理的一起韩某甲涉嫌强奸的刑事案件,就依托扎实的专业积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符合案件实际情况的从轻处理结果。2023年9月,年逾七旬的韩某甲因涉嫌与同村一名存在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韩某甲家属委托王小鑫律师接手案件时,韩某甲对指控事实始终不认可,坚称自己是被人诬告,家属也焦心不已,一方面清楚案件有现场目击、DNA鉴定等多项客观证据,另一方面也担心没有专业人士介入,当事人面临的量刑结果会远超预期,一家人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王小鑫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把全部卷宗材料逐页梳理,仔细核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物证鉴定报告、当事人笔录等所有在案材料,结合自己常年办理本地刑事案件熟悉办案流程的经验,很快明确了案件的核心处理方向:在客观证据已经能印证指控事实的前提下,不盲目提出不符合实际的辩护观点,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当事人有利的各项情节的挖掘与论证上。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他也多次和情绪焦虑的韩某甲家属沟通,结合案情逐步梳理清楚辩护的可行路径,打消他们不切实际的期待,同时也缓解一家人紧绷的情绪。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被告人针对残疾人实施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的公诉意见,王小鑫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刑辩实务积累,逐一将查明的案件细节向法庭呈现:首先明确核实被告人韩某甲作案时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具备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其次确认被告人此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属于初次涉案;同时也客观向法庭说明,被告人当庭否认主要犯罪事实,本质上是年事已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认知存在偏差,并非完全否定所有客观发生的行为,恳请法庭结合全案证据情况,作出符合案件情理与法理的裁量。经过法庭完整的审理程序,合议庭对王小鑫律师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最终结合全案事实,在认定韩某甲构成强奸罪的前提下,充分考量各项从轻情节,判决韩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案件宣判后各方均未提出上诉、抗诉,纠纷就此了结。这类涉及人身侵害的刑事案件,往往有多项法定从重情节交织,辩护空间本就十分有限,如果不能精准把控辩护方向,盲目选择不切合实际的辩护策略,很可能反而错失当事人本可以争取到的从轻处理机会。一名有着充足本地办案经验、深耕刑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并不会一味迎合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诉求选择激进的辩护路线,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找到所有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通过严谨的论证说服法庭采纳合理意见,让最终的处理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实现法律层面的公平正义。如果你或身边的亲友正遭遇刑事相关的法律困扰,建议尽早委托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小鑫律师,执业证号:14113201710992376,执业律所:河南荣进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野县人民路汉城路交叉口律师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