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主要逃避以下法律责任:1.支付双倍工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丧失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3.承担社会保险缴纳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签劳动合同可能逃避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损害劳动者社保权益。4.经济补偿支付责任: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不签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及补偿标准争议时,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