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仍有权依法辞工。2.若因单位过错辞工,如未依法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此类情形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若不存在单位过错等法定情形,劳动者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工。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即可。4.辞工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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