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工作通常算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离职交接工作属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必要流程。交接工作期间,劳动者正常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总之,离职交接工作算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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