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刑事辩护 > 销售假药的数额怎么认定

销售假药的数额怎么认定

2026.10.06刑事辩护13人浏览

1.认定标准
销售假药的数额认定主要涉及销售金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药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具体计算时,对于已销售的假药,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金额;未销售的假药,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假药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假药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其中对生产、销售假药的量刑与销售金额等情节相关。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中“销售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例如,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3.影响因素
销售假药的数额认定会影响定罪量刑。数额较大的,可能面临较重刑罚。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销售假药数额对打击此类犯罪至关重要,需综合考虑销售记录、标价、市场价格等多方面因素来精准确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缓刑期间原则上可以跨区,但需遵守一定规定。 首先,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 查看更多
  • 监狱关押犯人的数量并无固定统一标准。 监狱关押人数受多种因素影响。首先是监狱的设计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不同建设标准的监狱,其规划的关押容量有差异,比如大型现代化监狱和小型传统监狱容量不同。其次,... 查看更多
  • 缓刑结束算刑满释放。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这意味着缓刑... 查看更多
  • 1.认定标准 销售假药的数额认定主要涉及销售金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药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具体计算时,对于已销售的假药,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销... 查看更多
  • 武装暴乱罪既遂,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看更多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行为犯,而是结果犯。 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是否发生特定结果。结果犯则要求不仅实施了犯罪行为,还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