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8小时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过8小时加班,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若不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加班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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