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对处于特殊生理时期女方权益的保护,旨在避免女方在身体和心理较为脆弱时因离婚问题受到更大伤害。但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比如女方有严重危及男方或子女生命安全等情况,男方则可以提出离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