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离婚手续办理分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度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判决。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无经常居住地则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