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2000元属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虽然2000元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仍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如果存在多次作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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