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夫妻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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