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办理以下手续:1.准备证件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2.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填写声明书: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4.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能证明当事人的单身状态,可用于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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