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它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利。比如合同纠纷中,一方觉得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就有起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起诉权的行使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可,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2.诉讼权:范围更广,是指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和。包括起诉权,还涵盖了在诉讼中进行辩论、提供证据、申请回避、上诉等一系列权利。例如在庭审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以维护自己的主张;在一审判决后,如果不服判决,有上诉权,这都是诉讼权的体现。诉讼权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始终,保障当事人能够充分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具体内容由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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