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记结婚一般不需要带离婚协议书。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时用于明确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并非结婚登记所需材料。不过,如果二婚当事人之前的离婚涉及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丢失等,为了证明婚姻状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离婚证明材料,但通常不是离婚协议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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