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可采取以下措施:沟通协商:尝试与男方坦诚交流,了解其不愿离婚的原因,针对性解决问题,修复关系。申请调解:可向有关部门如居委会、妇联等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提起诉讼:若协商调解无果,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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