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该房是老公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此房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分割。2.若老公婚前支付首付款并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若虽为婚前购买,但在婚后加上你的名字,视为对你的赠与,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