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2.送达方式送达方式有多种,常见的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如果被告能够直接签收,法院会直接送达;若被告拒绝签收,可能采用留置送达;对于居住在外地的被告,可能通过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传票通常会和起诉状副本一起或在之后较短时间内送达,以便被告知晓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按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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