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孩子判给女方可能性较大:孩子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孩子满八周岁,愿随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男女双方抚养条件相当,但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女方工作稳定,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男方经济状况不佳,难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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