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价值4000元手机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4000元属于“数额较大”。2.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是否存在累犯、前科等从重情节。若存在从轻情节,可能判处拘役或管制,也可能单处罚金;若没有从轻情节,可能判处一年左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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