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携带以下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若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凭证等。准备好材料后,双方需共同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需注意,离婚协议公证并非离婚的必经程序。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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